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上海一年轻记帐员侵占2600万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本报讯26岁的曹镇岷利用其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某办事处担任电脑记帐员的职务便利,擅自多填或少填本单位科目的借方传票和贷方传票,先后23次虚增清算资金2600多万元,尔后分别借给他人,至今分文未还。昨天下午,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曹镇岷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2万元。面对判决,曹镇岷表示后悔不已。

  1993年6月,曹镇岷招聘进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捧上了银行的“金饭碗”。两年后,因工作需要,他被调到一家正在筹建的办事处,主要做接柜、记帐、电脑入帐、交换清算等工作。刚进单位时,曹某认为自己业务能力较强,想在单位做出一些成绩,取得领导和家人、朋友的好评。但他看到周围的同学、朋友有的升职、有的发财,而自己还没有丝毫长进,心理便产生了不平衡。

  1995年底,有人对曹镇岷讲:“我有个朋友,在张家港做老板,急需融资,请你一定想办法帮忙。”张家港的老板提出要借1000万元。曹镇岷表示,只能借500万元,期限是半年,“上家”要2分利利息。1996年1月,曹利用本单位与中国人民银行资金清算票据交换业务的机会,虚制一张“509科目”的借方凭证,第二天,他将500万元资金划入张家港老板公司在上海经营部办事处的帐号。到了月底,银行要平帐时,曹用“应收暂付款科目”去补洞。银行平帐后,再从中划出。就这样,在以后一年不到的时间里,曹镇岷先后23次将26267995.98元银行资金出借给了他人。

  1996年12月,曹镇岷见催款无着,只得化名曹正敏和戴明两次出逃泰国。异国他乡的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为了安全起见,曹一直被关照不许出门,经济上也比较拮据。次年6月,曹在与借款人的一次争执中,借款人突然倒地身亡。同年9月,泰国曼谷法院作出判决,以伤害他人致死判处曹镇岷有期徒刑3年3个月。2000年1月31日,提前释放的曹镇岷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

  记者吉建富通讯员宋琳